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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徽的法律规定

返回列表 来源:system 发布日期:2026-03-02 10:10:55

国徽的核心法律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》(2020 年修正),以下为核心规定要点:

一、国徽的法律地位与定义

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,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。

国徽图案: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,周围是谷穗和齿轮。

制作标准:严格按照 1950 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》及《制作说明》执行。

二、应当悬挂国徽的机构 / 场所

各级人大常委会、政府、监察委、法院、检察院

中央军委、外交部、国家驻外使领馆及外交代表机构

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

北京天安门城楼、人民大会堂

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厅、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室

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

悬挂要求:应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,保持清晰、完整、规范。

三、应当使用国徽图案的情形

印章:全国人大常委会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、国家监委、最高法、最高检及县级以上地方对应机关、驻外外交机构等的印章。

文书 / 出版物:国家机关颁发的荣誉证书、任命书、外交文书;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、国务院公报、最高法 / 最高检公报封面;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封面。

网站:上述机构应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。

四、可以使用国徽图案的情形

标示国界线的界桩、界碑,领海基点标志碑等主权标志物。

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。
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证、执法证;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、许可证、资格证等;居民身份证、护照等出入境证件。

公民在庄重场合可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。

五、禁止使用国徽图案的情形

商标、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、商业广告。

日常用品、日常生活陈设布置。

私人庆吊活动。

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场合。

不得悬挂破损、污损、不合规格的国徽。

六、法律责任

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徽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情节较轻的,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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